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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来稿的要求

1.来稿应具创新性、科学性、导向性、实用性。来稿文字务求准确、精练、通顺、重点突出。论著类稿件一般不超过5000字(包括摘要及图、表和参考文献),并附400字左右的中、英文摘要;讲座、综述、会议纪要、临床病理(病例)讨论字数可视情况而定。当论文的主体是以人为研究对象时,作者应说明其遵循的程序是否符合负责人体试验的委员会(单位性的、地区性的或国家性的)所制订的伦理学标准,并提供该委员会的批准文件及受试对象或其亲属的知情同意书。

2.来稿请采用网络在线投稿方式,访问路径为访问中华医学会网站(http:∥WWW.cma.org.cn)首页上方“业务中心”。特殊文种、上下角标符号、需排斜体等应予注明。

二、根据《著作权法》,并结合本刊具体情况,凡来稿在接到本刊回执后满3个月未接到稿件通知者,系仍在审阅中。作者如欲投他刊,请先与本刊联系,切勿一稿两投。一旦发现一稿两投,将立即退稿;而一旦发现一稿两用,本刊将刊登该文系重复发表的声明,在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上通报,并在2年内拒绝以该文第一作者为作者的任何来稿。来稿请自留底稿。不采用的稿件一般不寄还。若需退还原稿,请在投稿时声明。对已退的稿件,作者有权要求复议。

三、来稿一律文责自负。依照《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本刊可对来稿做文字修改、删节,凡有涉及原意的修改,则提请作者考虑。修改稿逾3个月不寄回作自动撤稿。

四、来稿须付稿件处理费,每篇稿件50元。稿件确认刊载后需按通知数额付版面费。刊印彩图者需另付彩图印制工本费。版面费和彩图印制工本费可由作者单位从课题基金、科研费或其他费用中支付。稿件刊登后酌致稿酬,论著类每篇赠当期杂志2册;病例报告及其他短文每篇赠当期杂志1册。


为维护中华传染病杂志的声誉和广大读者的利益,根据中华医学会杂志社的统一要求,中华传染病杂志编辑委员会就一稿两投和一稿两用问题的处理声明如下:①一稿两投和一稿两用的认定:原始研究的报告,同语种一式两份投寄不同的杂志,或主要数据和图表相同、只是文字表达可能存在某些不同之处的两篇文稿,分别投寄不同的杂志,属一稿两投;一经为两个杂志刊用,则为一稿两用。会议纪要、疾病的诊断标准和防治指南、有关组织达成的共识性文件、新闻报道类文稿分别投寄不同的杂志,以及在一种杂志发表过摘要而将全文投向另一种杂志,不属一稿两投。但作者若要重复投稿,应向有关杂志编辑部作出说明。②作者在接到收稿回执后满2个月未接到退稿通知,表明稿件仍在处理中,若欲投他刊,应先与本刊编辑部联系。③编辑部认为文稿有一稿两投或两用嫌疑时,应认真收集有关资料并仔细核对后再通知作者,在作出处理决定前请作者就此问题作出解释。编辑部与作者双方意见发生分歧时,由上级主管部门或有关权威机构进行最后仲裁。④一稿两投一经证实,则立即退稿,对该作者作为第一作者所撰写的论文,2年内将拒绝在本刊发表。本刊还将就此事件向作者所在单位和该领域内的其他科技期刊进行通报。